壓力容器使用管理要求
壓力容器使用管理要求:
1)容器雖合法而管理操作不符合要求。企業不配備或缺乏懂得壓力容器專業知識和了解國家對壓力容器的有關法規、標準的技術管理人員。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未經必要的專業培訓和考核,無證上崗,極易造成操作事故。
2)使用不合法。購買一些沒有壓力容器制造資質的工廠生產的設備作為承壓設備,并非法當壓力容器使用,以避開報裝、使用注冊登記和檢驗等安全監察管理,留下無窮后患。
3 ) 擅自改變使用條件,擅自維修改造。操作人員無視壓力容器的安全,為了滿足某一過程的需要,隨意改變壓力容器的使用和使用條件,甚至造成“帶病”作業、非法超負荷和超壓生產等嚴重后果。
4 ) 壓力容器管理處于“四不”狀態。即沒有安全操作規程,沒有建立壓力容器技術檔案,沒有壓力容器持證人員和相關管理人員,沒有定期檢查和管理。壓力容器和安全附件處于盲目使用和盲目管理的失控狀態。